二、新聞≠輿論
“新聞輿論”這個詞在江澤民同志于1996年使用以后,影響大了,媒體上出現(xiàn)頻率較高。它從政治角度指的是什么,由政治家去說。我們從學理上要辨析清楚,新聞和輿論是兩個含義不同的概念。
前面說了,新聞是對客觀發(fā)生的事實的敘述。新聞記者把一個事情完整地或選擇其中最精彩的片斷描述出來,任務就完成了。輿論是社會中自然產(chǎn)生的、自在的意見形態(tài)。你沒法控制,人們想要發(fā)議論就發(fā)了,是一種自在的意見形態(tài),不是自為的。自為即是有組織的,有組織的意見不是輿論?!肮娸浾摗被颉吧鐣浾摗?,其實這是同語反復。我寫東西的時候比較注意,在輿論前面不會加“公眾”或“社會”兩個字,因為英文“public opinion”翻譯過來就是輿論。而“輿論”的“輿”本身就是“公眾”,“論”就是“意見”,再加個“公眾”就是“公眾的公眾的意見”,這就重復了。我們平常說話的時候也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語句上的毛病,比如“勝利凱旋”,“凱”就是勝利的意思,“勝利凱旋”就是“勝利勝利回來”。我們要注意,不要出現(xiàn)同義反復的語句毛病。
輿論不是可以隨便說的。說“輿論認為”,你必須拿出證據(jù)證明你說的那個“輿論”是輿論。在一定的范圍內(nèi),持某種意見的人數(shù)超過總數(shù)的三分之一,才可以將這樣的意見視為輿論(當然,這個范圍可以小到我們這間屋子內(nèi),大到一個社會),這時,這種意見可能開始對全局產(chǎn)生影響;如果持某種意見的人數(shù)接近總數(shù)的三分之二,可以說這種輿論已經(jīng)掌控了全局。這個說法是有根據(jù)的,我們知道,統(tǒng)籌學上有一個通用的黃金分割比例“0.618”,在數(shù)學上,黃金分割比例還有很多說法,不論如何,這個比例的實際運用,確實非常靈。在一個整體中,如果一種東西的比重達到61.8%的時候,這種東西肯定會影響甚至掌控全局。反過來說,如果一種東西在全局中占的比重達到38.2%的時候,這個東西就開始影響全局。輿論也一樣。所以我們用這個詞的時候要謹慎,說“輿論認為”,要有調(diào)查數(shù)據(jù)作支撐,或者要有一個大體的估算。某種意見低于一定總體的三分之一,在這個整體中,這種意見只能說是少數(shù)人的意見。少數(shù)人的意見也是一種意見,但絕不是輿論。
那么輿論和新聞是什么關系呢?新聞可以反映輿論,特別是在報道某些群體性事件的時候。但是多數(shù)新聞報道的是一個一個非常具體的事實,而且往往與大局沒有關系,在這種情況下,不能說具體的新聞反映了輿論,這是新聞和輿論的一個關系。
有人說,媒體是輿論的載體。理論上可以這么說。但是傳媒是否真地代表了輿論,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某些情況下,傳媒不一定代表輿論。中國當代史上,最典型的是1976年“四五”運動的時候,當時北京市上百萬人都擁到天安門廣場去悼念周總理,可是我們的《人民日報》頭版頭條新聞的標題是《大辯論帶來大變化》,講北大、清華如何批判鄧小平、反擊右傾翻案風,這不是人們關注的事情,那個時候人們并不關心清華、北大兩校的事兒,但是我們的媒體就這么報道了。人們對此感到氣憤,罵報紙的人很多。《人民日報》當時的總編輯魯瑛接到一封信,正面寫的是他的名字,背面寫著“戈培爾收”。戈培爾不是法西斯德國的宣傳部長嗎?媒體完全不代表輿論,便會出現(xiàn)這種情形。
一般情況下,可以說傳媒是“輿論界”。也許是因為我們說慣了傳媒是“輿論界”,因而造成“新聞=輿論”的錯覺。新聞反映了輿論的時候,就與輿論有了關系,但新聞也可能沒有反映輿論,兩者有較密切的關系,但不是一回事,不能等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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